職業(yè)排隊人在為一些個體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市場秩序。而出沒在京城各大醫(yī)院的“醫(yī)托”、“號販子”,活躍于各大車站間的“票販子”則是“職業(yè)排隊人”中最為典型的一群,他們一般有嚴密的組織,分工細化、職責明確,就像現代都市身上的一塊“牛皮癬”,有礙觀瞻又難以根治。
解讀
有社會學者認為,“灰色職業(yè)群體”最具不確定性,既不像普通弱勢群體那樣得到體制內的救助(如有退休金、買斷工齡補償等),也沒有犯罪群體那樣具有攻擊性,屬于“謀生型”。但他們文化技能低,難以正常就業(yè)或創(chuàng)業(yè),大多依靠非法、違規(guī)手段謀生,由于所從事的經濟活動沒有正規(guī)產業(yè)根基,守法意識較差,很難認同社會主流價值觀,多活動在社會管理的邊緣地帶,容易轉化為犯罪群體。
3 他們中“有眼光”的人
看準了廢品回收行業(yè)不設“門檻”的市場空白,面對社會和市民的非議,他們選擇沉默。每天起早貪黑,四處奔波,忙碌在被城市人掩鼻而過的城市垃圾之中。
伴隨著國有廢品回收業(yè)的萎縮低迷,城市里的“拾荒者”大軍卻不斷壯大起來,他們有的原來在國有回收行業(yè)工作,下崗后開始自己打拼;有的是上世紀80年代靠著“一把釘耙、一條麻袋、一桿秤”來城市里淘金的農民工。如今,他們卻在城鄉(xiāng)結合部開辦起了自己的廢舊物品回收市場。
和義眾興有限責任回收公司的葛總告訴記者,他們的回收市場一直面臨著關門的尷尬處境,自從2004年3月份以來,當地政府曾經下過多次文件,從開始要求我們轉產到后來要取締我們,都沒有提到人員的安置問題。在北京市朝陽區(qū),比較大的回收市場有17個,再加上小一點的共有200多家,拆除后,這好幾萬人怎么辦?都面臨生計問題。即使拆除了,難道就沒有廢舊物品了嗎?
在北京市大屯附近,原本有一個執(zhí)照齊全的廢品回收市場,可自從市場被拆除后,附近涌現了很多無照的收購點,每天來收破爛的人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比以前更多了,成了遠近聞名的“廢品一條街”。成群的平板三輪車來這里賣,一輛輛卡車停在路邊來收,不但造成交通擁擠,而且給當地市政設施和社會治安帶來很大的隱患。
趙師傅來自河南農村,原來在老家務農,由于各種負擔太重,就到了北京和老鄉(xiāng)一起收廢品。“剛來時,跟著老鄉(xiāng)一起干,不知道哪兒能去,哪兒不能去,多次被城管人員把三輪車沒收,我也想去辦執(zhí)照,可打聽了好幾年,根本辦不了。”而東豫盛再生物資回收市場的王總告訴記者,有時為了讓東西到手,有些人夸大其詞,哄騙賣主,壓低舊貨價格,把東西輕而易舉占為己有;有的人甚至違法違規(guī)收購一些贓物。但我們至今都不知道該歸哪個部門直接領導,好像誰都能管得著我們,誰又都管不著。警察、城管、稅務都和我們有關系,可誰都不能對我們全權負責。”
解讀
據上海市社科院組織的“社會分層調查報告”顯示,上海有近70萬的從業(yè)人群是脫離政府管理范圍的,他們大多從事不符合城市管理要求或突破相關政策法規(guī)規(guī)定的職業(yè),成為城市人群的“灰色地帶”,南京市也有近40萬相似的人群。一些社會學者認為,城市管理政策的“高門檻”是催生“灰色職業(yè)群體”壯大的主要原因。南京大學風險與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力說,從城市政府角度而言,提高創(chuàng)業(yè)門檻,城市好看了,也好管理了,但什么都要大資本大投入,能進入創(chuàng)業(yè)門檻的往往都是有資產的群體,而很多跨不過門檻的人,想在城市里合法經營也很難,便容易走向政策、法規(guī)的邊緣。
4 他們中“有手段”的人
憑借“空手套白狼”的絕技,頻頻往來于各種交際場所,牽線搭橋、坐收漁利。這些人做的是只賺不賠的生意,他們的最高境界就是“名利雙收”。
近年來,一些酒店采用“酒水招標”的形式采購酒水,也就是將所有酒水的供貨權通過競價招標的形式包給外界的競標人,再由競標者將白酒、紅酒、啤酒、飲料分類后組織貨源,向相應的供貨商待價而沽,因而衍生出“酒水掮客”這一新的職業(yè)。
一般來說,酒店所需的酒水、飲料往往多達百余個品種,自從有了“酒水掮客”后,他們與酒店或者酒吧、酒水供貨商形成了一條利益鏈。酒店或酒吧提供場所,一切經營風險都轉嫁給“酒水掮客”和供貨商,酒店和酒吧只需坐收漁利,做的是只賺不賠的生意。“酒水掮客”利用承包過來的資源,壟斷經營賺錢。而供貨商也看中了這個市場,想借此保證自己的商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有了“酒水掮客”的參與,大多數的酒業(yè)經銷商銷售成本也跟著“水漲船高”。酒水進入酒店或者酒吧后,價格陡升,一瓶市場上只賣五六十元的白酒,到了酒店或者酒吧里,身價就會翻番。出于成本的考慮,經銷商大多數以“開瓶費”為誘餌鼓勵酒店服務員促銷。在酒店,消費者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當你點了某個品牌的酒或飲料外,服務員會小聲告訴你:“對不起,本店目前還沒進這個牌子。”同時,服務員會極力向你推薦:“我們酒店有XX品牌的,這個產品質量、口感相當不錯,您可以試試。”推銷一旦成功,這其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的高額費用,也就轉嫁到消費者頭上,消費者最終成為買單者,他們的利益因此受損。
這種“酒水掮客”的存在,給酒水供貨商帶來了風險。如果“酒水掮客”一方違約,另一方權益則無法得到保障。有些酒水掮客在承包期內,收取了入場費后突然消失,給供貨商帶來了很多麻煩。這時,酒店或酒吧就以“只與‘酒水掮客’有約在先,而與酒水供貨商沒有任何瓜葛”為由收回供貨權,而供貨商如果想讓自己的酒水繼續(xù)在里面有市場,就必須重新交入場費。
解讀
隨著市場經濟的多元化發(fā)展,傳統“灰色職業(yè)群體”繼續(xù)存在的同時,一些依附于行業(yè)的新“灰色職業(yè)群體”應允而生。這些新事物尚未完全納入到社會管理體系之中,尚處于萌芽或無序階段,這些人在服務特定人群的同時,也會產生一些新問題,引發(fā)新矛盾。
此外,一些城市管理的不當也成為引發(fā)城市矛盾、利益沖突的見解誘因。如一些城市推廣放心早餐工程,由于一系列“硬杠杠”,那些靠街頭賣早點為生的下崗工人就可能面臨重新下崗。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不甘心退出的經營戶另尋門路、加入到“灰色職業(yè)群體”中,成為新的非法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