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中國(廣州)國際建筑裝飾博覽會已于2010年7月8-11日成功舉行,展出總面積達到25萬平方米,參展企業(yè)總數達3000家,展位規(guī)模保持較高增長并繼續(xù)雄踞亞洲同類型展會之最,這在全球經濟形勢尚未明顯好轉的大環(huán)境下殊為難得。為期四天的展期,共吸引專業(yè)觀眾超過十萬人,逾8000名來自118個國家和地區(qū)的海外買家到會,其中有來自印度、韓國、日本、俄羅斯、突尼斯、馬來西亞等國家的15個較大規(guī)模的參觀采購團。本屆展會展現了國際化專業(yè)展會的高水準、高檔次的參展品牌、專業(yè)化的展會管理、精彩紛呈的高層次活動、高素質的密集買家群體等特點,成為本年度建筑裝飾行業(yè)最大的焦點。 “亞洲建材第一展”——第十三屆中國(廣州)國際建筑裝飾博覽會將于2011年7月8-11日舉行,展會將啟用30個展館,展區(qū)總面積達到30萬平方米,預計參展企業(yè)將超過2600家。 廣州建博會將繼續(xù)堅持走綜合化和專業(yè)化相結合的發(fā)展道路,設立三大子題材展和九大專業(yè)展區(qū),一方面通過與相關行業(yè)權威機構強強聯合以及專業(yè)化的項目動作,保持規(guī)模與展會質量同步增長;另一方面通過關聯策略,使各展區(qū)均衡發(fā)展,共享建博會龐大資源,獲得最佳的參展效果。十二屆的積累和錘煉使廣州建博會業(yè)已發(fā)展成集時尚發(fā)布、行業(yè)交流、商貿互動和綜合性平臺。本屆展會將通過科學規(guī)劃展區(qū)布局、興辦高檔次論壇與活動、提供優(yōu)質現場服務等措施為與會者營造出最佳的洽談環(huán)境與溝通平臺,務求打造高品位的國際一流展會。廣州亞運會舉辦在即,酒店業(yè)與房地產業(yè)將迎來新一輪的發(fā)展,建材市場勢必再掀高潮,而身處中心的廣州建博會無疑將成為建材企業(yè)開拓市場、展示形象的最佳良機 展品范圍: * 建筑裝飾五金展區(qū):建筑五金、裝飾五金(鎖、拉手)、鐵藝制品、五金配件、五金工具、五金模具、五金鑄造等
* 整體櫥柜與材料及相關設備展區(qū):整體櫥柜、人造石、洗物槽、龍頭、廚房掛件、廚房灶具、廚房電器和設備等 * 整體家居展區(qū):入墻柜、移門、隔斷等 * 自動門及門控五金、鋁型材展區(qū):各類自動門、門控五金系統及配件、門禁電子系統、鋁型材、鋁原材料等 * 門、窗展區(qū): 木門、塑鋼/鋁合金/鋼門、窗等 * 玻璃展區(qū):藝術玻璃、建筑/裝飾玻璃、工業(yè)玻璃、玻璃機械等 * 天花吊頂及幕墻展區(qū):天花、集成吊頂、鋁板/不銹鋼/點式/單元/金屬幕墻、幕墻配件及加工設備,陽光板、石膏制品等 * 涂料、化學建材展區(qū):墻面/防水/地坪涂料、涂料助劑、涂料包裝材料;干粉砂漿;粘合劑、外加劑、助劑、建筑膠、膠帶、填縫劑、防銹材料、建筑防水材料、防水添加劑、防滲漏材料、防水技術及相關設備;涂刷用具等 * 石材、園藝展區(qū):石料(花崗巖、大理石、板巖、砂巖、石英石、卵石等)、石雕及石制品、異型石材、石材生產設備、園藝文化石等 * 燈飾、機械工具、新型材料展區(qū):照明燈飾;電器;建材機械、工具等 * 地面鋪裝材料展區(qū): 實木地板、實木復合地板、強化木地板、軟木地板、竹地板、各種地板材料等;手工、機制地毯及紡織地鋪材料等;其它地面鋪裝材料;地面鋪裝原料;配件、用品等。 * 衛(wèi)浴陶瓷專業(yè)展區(qū): 整體浴室、浴缸類、淋浴類、座便器、臺盆、浴室五金/配件類、衛(wèi)浴鏡、泳池設施、熱水器、取暖器、浴室柜等;各類墻地磚、原輔材料及生產設備等。 參展費用: 1.標準展位:每個規(guī)格為3米×3米=9平方米;基本配置包括:1條中英文楣板,3面圍板,2張折椅,1張洽談桌, 2支40W日光管, 1 個220伏特插座(限500瓦非照明用電),地氈。 2.空地:36平方米起租;不提供任何配置;空地價格己含施工管理費。 ▲電箱租用及押金、電費、展具增租、應參展商提出的服務所產生的費用、清場押金等,需由參展商或特裝公司支付。 參展程序: 1、參展企業(yè)確定參展面積,填妥參展合同,經辦人簽名蓋公章,將參展合同傳真或郵寄到承辦單位;
2、承辦單位根據參展合同,經審核后予以蓋章確認; 3、雙方簽定參展回執(zhí)或展位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50%的展位費作為定金,否則,承辦單位將不予保留參展合同所確認的展位;展位費余款須在2010年4月30日前支付予承辦單位,否則,承辦單位有權調動和處理該展位,且所付定金不予退還; 4、參展企業(yè)在確認參展后,非經承辦單位同意,不得撤消參展申請或申請面積,否則已交定金概不退還,承 辦單位保留調整或處理展位的權利。 展位安排原則及參展說明: 1.先訂先得,以及大展位和老客戶優(yōu)先安排相結合的原則統籌安排。
2.未經承辦單位同意,參展商不得轉讓其展位。 3.嚴禁假冒偽劣產品參展和參展商品的侵權行為。 4.參展商品與博覽會展出范圍不符,承辦單位有權禁止展示且所交費用不予退還。 服務項目: 協助服務項目(費用由參展商自理) 免費服務項目 ● 展品運輸 ● 組織邀請專業(yè)觀眾 ● 享受指定酒店優(yōu)惠服務 ● 提供《參展商手冊》 ● 委托展位裝修承建商 ● 提供《展訊》 ● 雇請翻譯、服務人員 ● 相關卡、證 ● 租用額外展具、安排技術交流會 ● 在會刊中刊登企業(yè)名錄 ● 申請展位用電 ● 展場清潔 ● 刊登會刊廣告、參觀券廣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