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jiān)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2016年上半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工商行政管理局對烏魯木齊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克拉瑪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蘇地區(qū)、喀什地區(qū)、和田等地區(qū)流通領域的商品進行了商品質量抽查檢驗。日前,新疆工商局對外通報了檢測情況。據悉,此次抽查了20組陶瓷磚商品,有三成不合格。
本次共抽查214家銷售單位,抽取涉及30類共計1023組商品進行檢驗,其中合格692組,整體合格率為67.6%;不合格331組(確認假冒商品為7組),整體不合格率為32.4%。此次抽查了20組陶瓷磚商品,經檢驗,合格商品14組,不合格6組,抽查商品合格率為70.0%。主要不合格項目為:吸水率、破壞強度和斷裂模數。
下面為具體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