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宣德青花藏文僧帽壺
明宣德纏枝蓮托八寶紋高足碗
明成化青花纏枝花紋碗
清乾隆粉地粉彩八寶紋賁巴壺
陳克倫
公元7世紀,松贊干布迎娶文成公主、吐蕃王朝與唐王朝“和親”,此后西藏高原與中原地區(qū)之間的經(jīng)濟、文化聯(lián)系就沒有間斷。公元13世紀,西藏正式歸入中國元朝版圖,從此以后,中國歷代中央王朝對西藏地方一直有效地行使著主權(quán)。與此同時,隨著漢藏交往頻繁,雙方在文化方面的影響和交融也愈加顯著。在西藏,至今仍收藏著一些與歷代中央王朝有關的文物,這些文物一方面以實物證明了西藏自元朝以來,就始終置于中國中央政府治理之下的歷史事實;另一方面,文物本身也反映了西藏文化與中原文化的相互交融。本文僅就西藏博物館收藏的明確時期景德鎮(zhèn)官窯瓷器的來源試加考證和分析。
由于交通的阻隔,流傳在西藏的明清官窯瓷器長期為人們所忽視。自從《薩迦寺》(文物出版社1985年7月版)一書披露薩迦寺收藏有2件全世界僅存的明宣德青花五彩蓮池鴛鴦紋瓷器后,西藏的官窯瓷器收藏才引起大家的重視。筆者曾四度進藏,對于明確官窯瓷器在西藏的流傳留下極其深刻的印象。西藏博物館所收藏的明清官窯瓷器是其中的精品。
明代中央政府
對西藏地方的賞賜
洪武時期
景德鎮(zhèn)自元代起逐步成為中國瓷業(yè)最重要的產(chǎn)地。但是元末明初的戰(zhàn)爭,使得景德鎮(zhèn)所在的江西鄱陽湖地區(qū)備受兵燹之災,景德鎮(zhèn)制瓷業(yè)基本上被破壞殆盡。因此,洪武年間景德鎮(zhèn)制瓷業(yè)尚處在恢復之中,生產(chǎn)的瓷器數(shù)量有限(詳見拙作“明初景德鎮(zhèn)瓷業(yè)初步研究”,載《上海博物館集刊》第7輯,上海書畫出版社1996年9月),能傳世至今者就更為罕見了。
明朝建立伊始,中央政府即繼承元朝在西藏的統(tǒng)治。洪武二年(1369),朝廷首次派遣管理赴藏“持詔諭吐蕃”(《明實錄·太祖實錄》卷42),告知中央政府的更迭,藏區(qū)先后歸附。至洪武六年(1373)二月,明朝政府建立朵甘(今甘、青、川三省藏族地區(qū))、烏思藏衛(wèi)指揮司,完成了對西藏和其他藏族地區(qū)的政權(quán)設置。在這期間和以后,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的往來一直沒有間斷。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洪武一朝35年中,中央王朝和西藏地方的官員、使者往來見于記載的就有46次(據(jù)《明史》、《明實錄·太祖實錄》等史料統(tǒng)計)。據(jù)記載,在雙方頻繁的往來中,朝廷對西藏的賞賜除了與封任有關的官印、詔書、牌符之外,主要是錢物、鈔錠、白金、白銀、彩幣以及各種紡織品、衣物、靴帽、茶葉等。
自唐代起,中國瓷器就舉世矚目,成為貿(mào)易的重要產(chǎn)品之一。雖然明洪武時期景德鎮(zhèn)瓷器生產(chǎn)尚在恢復之中,但元代以來的制瓷傳統(tǒng)和基礎尚存,瓷器制作工藝在全國獨樹一幟。鑒于中國的制瓷傳統(tǒng),洪武九年起“自是賜予……多用瓷器鐵釜”(《明實錄·太祖實錄》卷105),因此朝廷有向臣服于明王朝的鄰國和屬下賞賜瓷器的作法。如洪武十六年(1383)八月,朝廷“遣使賜占城(今越南中南部)、暹羅(今泰國)、真臘(今柬埔寨)國王織金文綺各三十二匹,瓷器一萬九千事”(《明實錄·太祖實錄》卷156),數(shù)量不可謂不多。文獻中雖然未見有關向西藏賞賜瓷器的記載,但通過雙方的使者將瓷器帶往西藏則是十分自然的。
西藏博物館展出的一件景德鎮(zhèn)窯釉里紅纏枝牡丹紋執(zhí)壺,是洪武釉里紅瓷器的典型代表。該壺呈玉壺春樣式,長流、曲柄,口上有寶珠紐蓋,蓋與柄以銀鏈相連。整器滿繪釉里紅花紋,蓋上飾以覆蓮瓣和蔓草邊飾,器物自口部至足部依次為蕉葉、蔓草、纏枝菊花、如意云肩、纏枝牡丹、仰蓮瓣和蔓草邊飾等花紋;長流與曲柄均飾以纏枝靈芝。洪武時期,雖然釉里紅瓷器得到較大發(fā)展(詳見拙作“明洪武朝景德鎮(zhèn)瓷器研究”,載吳浩坤、陳克倫主編《文博研究叢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3月),但如這件執(zhí)壺這般完好,且器蓋、銀鏈均完整保存的也是存世所僅見,因此十分珍貴。這件瓷器在西藏發(fā)現(xiàn),反映了明初中央政府對西藏事務的重視。從這件執(zhí)壺的保存情況來看,基本上可以排除后世傳入西藏的可能性。
永樂、宣德時期
明成祖即位以后,為強化對西藏的統(tǒng)治,十分重視加強與西藏上層僧俗的聯(lián)系。永樂四年(1406)及以后六七年間,明朝中央在西藏地區(qū)冊封了4個地方政教首領為王,其中闡化、闡教二王在前藏,輔教王在后藏,護教王在今昌都地區(qū)。與此同時,明成祖還先后分封藏傳佛教噶瑪噶舉派活佛哈立麻(即卻貝桑波)為“大寶法王”(《明實錄·太祖實錄》卷65),薩迦派活佛昆澤思巴為“大乘法王”(《明實錄·太祖實錄》卷140),并遣使召請格魯派創(chuàng)始人宗喀巴大師進京(由釋迦也失代表宗喀巴前往)(《明實錄·太祖實錄》卷159)。通過這些提高政教首領和教派領袖權(quán)勢和地位的措施,以加強中央王朝對西藏地方的統(tǒng)轄。
明成祖篤信佛法,十分崇敬藏傳佛教。在即位之初,就遣使帶著厚禮“往烏思藏征尚師哈立麻”,請他來為“……皇考太皇帝……皇妣高皇……修成解脫議軌”(詳見西藏檔案館藏“永樂元年二月十八日邀請哈立麻詔”)。哈立麻抵京后,在其駐地靈谷寺內(nèi)建普度大齋,大修佛事,為明太祖及皇后薦福。又受命去五臺山建大齋,為成祖剛故去的皇后薦福(《明實錄·太祖實錄》卷69)。
鑒于明成祖重視西藏地方事務并篤信藏傳佛教,因此他歷年對烏思藏的頒贈也十分慷慨、豐厚。查閱文獻中有關永樂年間明成祖對烏思藏的頒贈禮單,其中有瓷器的主要有以下幾次:
1.永樂六年(1408)正月初一,成祖賞賜大寶法王的禮物中有“……白瓷八吉祥茶瓶三個,銀索全;白瓷茶鐘九個,紅油斜皮骰手全,五龍五個,雙龍四個……”。(詳見西藏檔案館藏“致如來大寶法王書及賞單”。)
2.永樂六年,明朝中央派遣使者赴藏延請格魯派創(chuàng)始者宗喀巴大師進京時,曾攜帶許多禮物,其中有“瓷杯一對”。《宗喀巴復明成祖書》,載《西藏地方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史料選輯),西藏人民出版社,拉薩,1986年版134頁。
3.永樂十一年(1413),大乘法王為成祖“傳授灌頂和經(jīng)咒加持、教戒、隨許等諸多佛法,……此后皇帝……還賜給了供器……茶器……等物品……不計其數(shù)”。明欽阿夏美著《薩迦世系史》(陳慶英譯),西藏人民出版社,拉薩,1989年版238頁。
從上述“茶瓶”、“茶鐘”的記載看,這里的所謂“茶器”很可能是瓷器。
記載中所提到的瓷器大都可以在西藏文物中得到印證。“白磁八吉祥花瓶”有“銀索”,說明有蓋,有蓋而用于盛茶的瓶,應該就是指西藏傳世較多的白釉刻花僧帽壺。僧帽壺原是流行于藏區(qū)的一種盛放酥油茶或青稞酒的金屬器具。景德鎮(zhèn)窯自元代開始制作瓷質(zhì)的僧帽壺,這應是為賞賜而專門生產(chǎn)的。西藏博物館收藏的永樂白釉刻花纏枝蓮紋帶蓋僧帽壺應該就是當時永樂皇帝賞賜大寶法王的禮物。
“白瓷茶鐘”應是茶具,其外表飾有龍紋,與西藏博物館收藏的“永樂白釉刻花龍紋高足碗”一致。一些器物還有原配的外套,這在西藏文物中并不是個別現(xiàn)象。
西藏博物館收藏的永樂青花開光蓮花紋執(zhí)壺,器身的主題花紋是纏枝蕃蓮,腹部有如意形開光,肩部為一周纏枝忍冬,口沿下飾有牡丹。纏枝蕃蓮作為蓮花的圖案式花紋,在景德鎮(zhèn)瓷器上進行裝飾始于元代青花。而在13世紀或以前的西藏唐卡上,纏枝蕃蓮經(jīng)常作為邊飾出現(xiàn)。蕃蓮在瓷器裝飾上流行的原因除了它有較強的裝飾效果之外,其宗教因素不可忽視。蓮花座佛教中的特殊意味以及蕃蓮圖案在藏傳佛教中的普遍使用,說明它在景德鎮(zhèn)官窯瓷器上的出現(xiàn)乃至流行,是西藏文化對中原文化的影響和融合的結(jié)果。
1426年宣宗即位以后,也推行積極的西藏政策。宣德九年(1434)年六月冊封釋迦也失為“大慈法王”。與此同時,政府還大力推進西藏地方的朝貢。朝貢的物品主要是當?shù)氐耐撂禺a(chǎn),而朝廷給予的賞賜則甚為豐厚,其價值往往是貢品的數(shù)倍乃至百倍。朝廷的賞賜以各種絲織品、衣服、茶葉以及黃金、白銀、鈔、幣為主,也有瓷器。
宣德年間的文獻中不見明確對西藏賞賜瓷器的記載,但是在流傳于西藏地區(qū)的宣德官窯瓷中不難發(fā)現(xiàn),一些器物是為賞賜給西藏地區(qū)而專門生產(chǎn)的。著名的如薩迦寺收藏的明宣德青花五彩蓮池鴛鴦紋碗和高足碗,其口沿內(nèi)側(cè)均有一周藏文吉祥經(jīng)。西藏博物館收藏的宣德瓷器中也有以藏文為裝飾的,如青花蓮托八寶紋藏文僧帽壺、青花蓮托八寶紋藏文高足碗、青花藏文高足碗等等。藏文的內(nèi)容也以吉祥經(jīng)為主,而且僧帽壺、高足碗都是西藏地區(qū)的傳統(tǒng)造型,八寶也是藏傳佛教的紋飾,因此它們應該都是朝廷命景德鎮(zhèn)御器廠專門為賞賜西藏而生產(chǎn)的。
正統(tǒng)——萬歷時期
明宣德之后,關于中央王朝和西藏地方交往的記錄屢見于各類歷史文獻,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自正統(tǒng)朝到天順朝的29年(1436-1464)中,僅見于《明實錄》記載的西藏遣使朝貢以及朝廷賞賜就有63次之多,人數(shù)從“正統(tǒng)間番僧入貢不過三四十人”發(fā)展到“天順間遂至二三千人”。以至于成化元年,憲宗“敕諭闡化王曰:……今后仍照洪武舊例,三年一貢,自成化三年為始。所遣之人……不許過多”(《明實錄·憲宗實錄》卷2)。縱覽正統(tǒng)以后的明代文獻,基本不見中央王朝賞賜瓷器的明確記載。但是自永樂、宣德以后,中央對于西藏的賞賜的品種已經(jīng)逐步形成慣例,文獻上也是永樂、宣德記載較詳,而正統(tǒng)以后記載比較簡略,通常以“賜宴并鈔幣等物如例”加以省略。
西藏地區(qū)收藏的明代官窯瓷器中,不見正統(tǒng)、景泰、天順朝的產(chǎn)品,這與當時由于政局動蕩,景德鎮(zhèn)御器廠的官窯瓷器生產(chǎn)基本處于停滯狀態(tài)有關,內(nèi)地也基本不見三朝的官窯瓷器。
成化、弘治年間,朝廷幾番下令景德鎮(zhèn)減燒或停燒御用瓷器,因此,這個時期的官窯瓷器流傳至今者稀少 ,但質(zhì)量很高。西藏博物館收藏的成化青花纏枝花卉紋碗,不但胎、釉極為精美,而且器物里外都有花紋裝飾,是成化官窯青花中的絕佳品。
正德、嘉靖、萬歷時期,是景德鎮(zhèn)御器廠生產(chǎn)比較繁榮之時,因此流傳至西藏地區(qū)的數(shù)量也比以前要多。西周博物館收藏的這一時期的官窯瓷器,基本上反映了當時的情況。
清代中央政府
對西藏地方的賞賜
入清以后,清王朝與西藏地方的關系以及對西藏地方的治理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清政府通過支持黃教,對達賴、班禪等宗教上層人士的冊封以及“金瓶掣簽”制度的建立,將西藏的宗教事務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通過在西藏設立駐藏大臣衙門,使西藏政務由中央王朝派人直接管理。清代初年,為了西藏的安定,清王朝曾多次出兵西藏,清除了不安定因素,反對外來侵略。可以說,清王朝對西藏地區(qū)二百多年的統(tǒng)治是有史以來最有效、最徹底和最完全的。
自順治朝以降,清王朝歷代皇帝都十分重視西藏事務,而且均篤信黃教,中央王朝與西藏地方的交往十分頻繁。有清一代近三百年,清王朝共冊封了五世至十三世等9位達賴喇嘛和五世至九世等5位班禪。其中五世達賴、六世班禪和十三世達賴受中央王朝的邀請,先后于順治九年(1652)、乾隆四十五年(1780)和光緒三十四年(1908)到達北京和承德。特別是乾隆四十五年為準備六世班禪的承德之行,朝廷在承德避暑山莊仿日喀則扎什倫布寺的建筑形式建造了熱河扎什倫布寺(須彌福壽之廟),作為班禪大師的駐錫之地。同時在香山靜宜園(皇家園林)建宗鏡大昭寺,修整安定門外西黃寺(順治時曾作為五世達賴喇嘛的駐地),以便六世班禪來京冬夏時節(jié)分住。對于西藏之重視由此可見一斑。
清王朝對于西藏的賞賜,在文獻中多有記載,其中最常見的為金銀器、瑪瑙、雕轡、各種獸皮、茶葉等等。乾隆四十五年(1780)六世班禪赴承德朝覲時,朝廷對班禪的賞賜中包括瓷器的部分羅列如下:
1.乾隆四十五年(1780)正月初四,六世班禪赴京途中暫歇青海塔爾寺,乾隆遣使“賜爾……琺瑯玻璃瓷器六對,瓷瓶一只……又施恩賞(隨員商卓特巴)……琺瑯玻璃瓷器二對……”。(“敕諭班禪同慶元旦賞賜禮物”,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軍機處滿文班禪明發(fā)檔。)
2.乾隆四十五年(1780)七月二十一,乾隆皇帝在承德首次會見班禪時賞賜班禪“……金座磁把碗一件……瓷碗十件、瓷盤十件、瓷瓶十件……(商卓特巴等人)每人……瓷碗四件……瓷盤四件……”(“乾隆帝首次于依清曠殿會見班禪賞單”,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軍機處滿文班禪檔。)
3.乾隆四十五年(1780)七月二十四日,初次筵宴。給班禪額爾德尼之徒弟十五人的賞品中均有“瓷器四件”。另外,“八月初七日,班禪額爾德尼之徒弟仲巴呼圖克圖第十五人進丹書克”,乾隆帝賞給他們禮品中也各有“瓷器四件”。(“乾隆帝初宴班禪及其徒弟并賞單”,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軍機處滿文班禪檔。)
將官窯瓷器作為給西藏的最高賞賜之一,這是明代以來的傳統(tǒng)。但是清代的情況與明代有所不同:一方面,我們從清代官窯瓷器中常見諸如“賁巴瓶”、“多穆壺”、“僧帽壺”、“酥油燈”等具有西藏特點的器物中不難看出清王朝對于黃教的信仰以及滲透到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因為這些具有西藏地方特色的器物不再如明代那樣專門用來賞賜,而大部分是供朝廷御用;另一方面,隨著與內(nèi)地的往來日益頻繁,一些內(nèi)地的日用瓷器也逐漸適用于西藏地區(qū),我們從流傳在西藏地區(qū)的明清官窯瓷器中清代品種遠遠豐富于明代而得到證明。西藏博物館收藏的清代官窯瓷器質(zhì)量優(yōu)良、品種多樣,既有多穆壺、酥油燈等西藏傳統(tǒng)器形,更多的則是內(nèi)地式樣的日用瓷和陳設瓷,這也反映了清代中央王朝與西藏地方文化的交往和密不可分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