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大運河
運河在促進德州商業(yè)文明的同時,也對德州的工業(yè)文明產生了重大影響。從宋元德州瓷窯到明代德州官磚窯、清代涼帽及帽胎制作,一直到清末民初的北洋機器制造局 (德縣兵工廠),建設與傳承過程中,運河始終扮演著重要角色。
宋元德州瓷窯
1980年,位于迎賓路北首的原德州農機廠院內出土了一批瓷器殘器和瓷器制作遺物,經文物專家確認,此處為宋金德州瓷窯窯址。這一發(fā)現(xiàn),證明了建國初期著名陶瓷學專家陳萬里先生所著 《宋代北方民間瓷窯》一書中提到的德州有瓷窯的論斷,也證明了故宮博物院所存標有德州窯的宋代窯址分布圖的正確性。
德州是個不出瓷土的地方,為什么能生產瓷器,這得從大運河說起。隋煬帝大業(yè)四年 (608)開永濟渠,溝通了河南北部地區(qū)與京津一帶的水上運輸。德州處于這條運輸線的中間地帶,可謂是貨物南來北往的中轉要道。永濟渠德州段的河水由衛(wèi)河與清、淇、洹、漳諸水合流而來,河水從河南汲縣、內黃經河北南部、山東西部流向天津。上游的漳水、淇水兩岸,正是宋金時期磁州窯、鶴壁集窯的密集分布地區(qū)。德州由于水上交通便利,用船運來瓷土燒制瓷器。另外,過去燒制瓷器和磚瓦,都是用木材和莊稼秸稈做燃料,在德州建窯,可以比較容易的收集這些燒柴。
根據(jù)發(fā)現(xiàn)的瓷器來看,德州窯主要生產民間日用瓷,還有供祭祀用的香爐、佛像等,多為白釉瓷器、黑釉瓷器,也有鈞釉瓷器。裝飾方法上,有印花、暗刻、畫彩、書寫文字等。陳萬里評價道: “山東德州窯在白釉上面施以紅綠二色早期的簡單方法,都 (對后世)引起了極大的推動作用,這種成就是宋代以前所沒有的。”
明代德州官磚窯
德州磚窯眾多,本文所講官磚窯是指由官府所建,專為官方燒制磚瓦的窯廠。
由于明代前期實行的賦役制度是匠人輪班和住坐服役,所以沿運河的臨清、夏津、武城、恩縣、德州等州縣,均建有官磚窯。德州的官磚窯設在城南的窯上、伙房和錢莊一帶。民國 《德縣志》載: “洪武三十年 (1397),筑衛(wèi)城磚不足,于城南開窯燒磚。今窯上、伙房二村其故址也”。
德州磚窯屬群體窯,窯址南北長約1200米,東西寬約500米,共有磚窯72座。解放后伙房村北尚存殘窯17座,均為圓形柴窯。德州窯所產磚塊有方磚、條磚和雜型磚多種,尺寸和規(guī)格不盡相同。德州城用長條磚的尺寸為:長33厘米,寬18厘米,厚8.5厘米。文字內容為 “德州城磚”“窯戶趙邦仲”等。北京貢磚,是供北京紫禁城修建所用,其尺寸為邊長46厘米,厚11.5厘米;長條磚尺寸為長46厘米,寬23厘米,厚11.5厘米。文字內容為 “成化十七年四月德州窯造” “成化十七年平原縣造” “成化十八年德州窯造” “正德十年德州窯造”等。 《明史》載有 “建故宮有德州窯制磚”。人們在天壇也發(fā)現(xiàn)帶有德州窯字樣的文字磚。
根據(jù)磚上的文字,德州官磚窯的生產時間可劃分為三個階段:為德州建城燒磚階段,簡稱城磚階段;供北京修建紫禁城燒磚階段,簡稱貢磚階段;窯戶承包經營階段,簡稱窯戶階段。其中,城磚階段,應是洪武三十年 (1397)前后;貢磚階段,應是永樂初年至嘉靖初年;窯戶階段,是嘉靖初年至明朝末年。
德州官磚窯關閉的時間大約在明隆萬時期,具體原因在于明政府賦役制度的變化。嘉靖以后,國家實行以銀代役的雇傭制度,廢除了原來實行的匠人輪班和住坐服役,德州官磚窯開始承包給窯戶經營。由于磚坯制作與成磚燒造工藝比較繁瑣,費時費力,燒磚的利潤就成了窯廠存活的關鍵。承包戶如果賺不到錢,生產的積極性減退,再加上罰款制度又比較嚴格,窯戶在無利可圖的情況下,只有關門停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