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陶城報接到海棠陶瓷離職員工求助消息,說該公司拖欠大部分員工薪酬,而公司方也沒有要結清的意思。同時,海棠陶瓷在臺山市工廠的員工,也因為討要工資罷工,并向臺山市勞動局提請勞動仲裁,希望能討回工廠拖欠多達5個月之久的工資。
為此,記者進行了一系列的調(diào)查,以還原事情的真相。
員工:每次拿工資都是像討錢一樣的,追著屁股后面要
“正常情況下,是到5月25號發(fā)4月份的工資,但公司也沒有發(fā)。現(xiàn)在又快到6月底了,4月份和5月份的工資還一直沒有發(fā)下來。”海棠陶瓷營銷中心離職員工郭佳(化名)說,海棠陶瓷每次發(fā)工資都不準時,總是拖十幾天甚至一兩個月,她在職期間,沒有一次準時發(fā)工資的。離職前,郭佳去找老板娘,問工資的事怎么辦,老板娘說,財務會安排。但到她離職一個月后,還是沒得到確定的結果。
“我們現(xiàn)在都覺得心里慌慌的,不知道我們的工資有沒有。好像發(fā)不發(fā)都隨他的意愿,想發(fā)就發(fā),不想發(fā)就不發(fā)。 這樣子不公平嘛,那是我們應該得到的啊。”郭佳郁悶地說,那些錢對老板來說,不算多,但對她來說卻很重要,因為她要生活,要找工作。因為怕拿不到拖欠的工資,她不愿透露真實姓名。
“營銷中心在職人員的工資也不會拖很久,最多一個月,但我們每次拿工資都是像討錢一樣的,追著屁股后面要,才會解決。”海棠陶瓷營銷中心在職員工楊凡(化名)說。
據(jù)調(diào)查,因為拖欠工資問題,海棠陶瓷營銷中心員工流失非常嚴重,辭職往往就是一個部門一整批人走。從去年年底到現(xiàn)在,財務部、行政部、外貿(mào)部和銷售部原來的老員工基本上都走光了,3月份,公司負責國內(nèi)銷售部的業(yè)務員全部離職。
“原來外貿(mào)部有8個人,現(xiàn)在只剩下兩個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海棠陶瓷員工說,留下來的,一個是外貿(mào)主管,另一個是新來的員工,在職的會比離職的先發(fā)到工資,離職的人想拿到工資就很困難。
但更困難的,是海棠陶瓷在臺山工廠的員工。據(jù)工廠員工朱小峰(化名)說,海棠陶瓷從去年就開始拖欠工資,最多時候能拖上五個月不發(fā)工資。但是今年特別嚴重,管理人員會拖欠近八個月工資沒發(fā),普通員工最長的也有六個月沒發(fā)工資了。
“拖欠工資的情況每個人都不一樣,員工大概每個人有一兩萬,管理人員五六萬七八萬的都有,工廠在職的一共有169人,如果全部把拖欠的工資結算完,大概有四百多萬到五百萬左右。”朱小峰說,加上離職的工人,大概有180人左右。
為此,工人從去年年底開始罷工。“今年以來,每次到發(fā)工資,要罷工才發(fā)一部分,罷了很多次工了,還去攔馬路,去市政府,也沒多大效果。”朱小峰說,到現(xiàn)在他們已經(jīng)罷工至少三次了,去年年底,海棠陶瓷100多工人還去了臺山市政府門前拉橫幅討要工資。
罷工、拉橫幅、攔馬路等手段無效后,工人們決定通過法律程序來討回工資。他們聯(lián)名向臺山市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6月24日,臺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將開庭審理海棠陶瓷拖欠工人工資一案。
為海棠陶瓷提供法律援助的,是臺山雄軍律師事務所甄紅明律師。6月22日,記者電話聯(lián)系到甄紅明律師,他表示,現(xiàn)在正在走勞動仲裁的法律程序,相關的材料不方便透露。
“現(xiàn)在主要是廠方拖欠了工人幾個月的工資沒有發(fā),通過勞動局的勞動仲裁程序來追討拖欠工資,也不是什么復雜的事情,具體的數(shù)額和人數(shù)不方便透露。”甄紅明說。
記者又致電臺山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該院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海棠陶瓷拖欠工人工資案仲裁結果,需在受理后45天或60天后通知到當事人,不方便對外透露。
海棠:如果我們欠了他們工資,他們可以到勞動局去告我們
6月22日,記者幾次致電海棠陶瓷總裁唐碩新,對方?jīng)]有應答,發(fā)短信也未回復。到下午6點,海棠陶瓷一女性高管通過唐碩新手機回電,記者多次要求對方提供姓名和職務,但均以保密為由遭到拒絕。據(jù)該高管說,海棠陶瓷銷售中心這邊,從來都沒有拖欠過一分工資。“他們?yōu)槭裁床坏轿覀児緛韰f(xié)調(diào)發(fā)工資的事?如果我們欠了他們工資,他們可以到勞動局去告我們,勞動局自然會來找我們。”該高管說。
對于員工因公司拖欠工資紛紛離職一事,她回復說,每一個陶瓷公司尤其是銷售人員,流動性都非常大。“為什么不說是他們不適合公司的發(fā)展呢?這是我們公司內(nèi)部的事情,而且他們是不適合在我們公司發(fā)展。”
掛斷電話后十多分鐘后,該高管又致電記者,說海棠陶瓷財務、行政和銷售主管因涉嫌合伙低價賣掉公司9車瓷磚給沙崗一姓馮的私人老板,因此被公司炒掉的,并非離職。據(jù)她介紹說,四月底,海棠公司的行政主管跟對方談好訂磚合同后,由業(yè)務員出提貨單,經(jīng)財務主管審批后,在沒有經(jīng)過公司高層同意的情況下,私自蓋章將9車磚近8萬片瓷磚,以30萬的價格賣給了別人,“海棠是做特色磚的,一片瓷磚是3 0到40塊錢,就算最便宜按10塊錢一片,也價值80萬,但他們30萬就給我賣掉了。”該高管說。
記者問到海棠公司有沒有報案,該高管說公司沒有報案。記者又提出,希望對方提供三位當事人以及買家的聯(lián)系電話,以便向他們求證事實。該高管說當事人已經(jīng)公司批準集體離職,不知道他們電話號碼,而買家的電話因不是她經(jīng)手,從沒聯(lián)系過,她也沒有電話。而三位主管出于什么目的低價賣掉這批貨?是否在中間謀利?對方說公司正在調(diào)查中。“這個事不要去核實,核實只會把事越扯越大,我們自己會解決的。我想給他們留一條生路,不想趕盡殺絕,畢竟他們在公司做了這么多年,公司畢竟還是念及到賓主關系。”該高管說,希望他們能回來解決此事,如果公司報案,事情會變得很嚴重。
從被告拖欠工資,到員工反被告涉嫌私自合謀低價賤賣公司產(chǎn)品,海棠陶瓷“工資門”戲劇式的變化,讓事情變得撲朔迷離。到記者發(fā)稿前,由于聯(lián)系不到三位部門前主管以及買家,因此無法得核實該高管的說法。隨后,記者通過該公司一些員工了解到,聯(lián)系記者的女性高管,可能是公司的老板娘,姓曾。
事情的進展,本報會繼續(xù)跟進。
(出于幾位報料人不愿透露真實姓名的請求,文中涉及海棠陶瓷離職或在職的員工姓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