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標有:
1.耐火度:耐火度是耐火材料在高溫下抵抗熔化的性能。耐火度主要取決于耐火材料的化學成份和材料中的易熔雜質(如FeO、NaO等)的含量。耐火度并不代表耐火材料的實際使用溫度,因為在高溫載負作用下耐火材料的軟化變形溫度會降低,所以耐火材料的實際允許最高使用溫度比耐火度低。耐火度一般通過試驗測定。耐火度大于1580℃的材料方可稱為耐火材料。
2.高溫結構強度:高溫結構強度是指耐火制品在高溫下承受壓力而不發(fā)生變形的抗力。常以負重軟化溫度來評定。所謂負重軟化溫度是指耐火制品在0.2壓力下,以一定的升溫速度加熱,測出樣品開始變形的溫度和壓縮變形達4%或40%的溫度。前者的溫度叫負重軟化開始濕度,后者叫負重軟化4%或40%的軟化點。
3.熱穩(wěn)定性:熱穩(wěn)定性是指抵抗溫度急劇變化而不破裂或剝落的能力,有時也稱之為耐急冷急熱性。它的測定是將耐火制品加熱到一定溫度(850℃)然后用流動的冷水冷卻,直至進行到因制品破裂而部分剝落的重量為原重量的20%時,所經(jīng)愛冷熱交替次數(shù)即為評定熱穩(wěn)定性的指標。
4.體積穩(wěn)定性:體積穩(wěn)定性是指耐火制品在一定溫度下反復加的熱、冷卻的體積變化百分率。一般在多次高溫作用下,耐火制品內組成相會發(fā)生再結晶和進一歩燒結,會產(chǎn)生殘余的膨脹或收縮現(xiàn)象。一般允許的殘余膨脹或收縮不應超過0.5-1.0%。
5. 高溫化學穩(wěn)定性:高溫化學穩(wěn)定性系指耐火制品在高溫下,抗金屬氧化物、熔鹽和爐氣侵蝕的能力。常用抗渣性來評定,這種性質主要取決于耐火制品本身相組成物的化學特點和物理結構,如氣孔率、體積密度等。
6.體積密度、氣孔率、透氣性:體積密度是指包括全部氣孔在內的單位耐火制品的重量,其單位為g/cm3. 氣孔率(%)分顯氣孔率和真氣孔率。顯氣孔率是耐火制品上與大氣相通的孔洞體積與總體積之比。真氣孔率是指不與大氣相通的孔洞體積與總體積之比. 透氣性常以透氣系數(shù)評定,透氣系數(shù)是在9.8Pa的壓差下,1h內通過厚1m,面雊1m2耐火制品的空氣量。
7.熱導率、比熱容、熱膨脹性:熱導率表示耐火材料的導熱性能,常以符號“λ”表示。其物理意義為當溫度差為1K時、單位時間內通過厚為1m,面積為1m2耐火制品的熱量,單位為W/(m.K)
比熱容反映耐火材料的蓄熱能力,單位為kJ/(kg*℃),其值隨溫度升高而增大。
熱膨脹性常用線性膨脹百分數(shù)“α”來表示,即耐火材料制品在t℃下的長度L,與0℃時的長度L。之差值L。之比的百分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