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舊時景德鎮(zhèn)制瓷工人吃“知事肉”的說法各有不同,有的說是“知四肉”,有的說是“知事肉”,盡管說法不一,但都反映了當時做坯工人的生活清苦。
據(jù)筆者了解,鎮(zhèn)上做坯工人叫吃“知事肉”,其它陶瓷工種不叫吃“知事肉”,而叫“當餐肉”。
民國初年,做坯工人幫老板做工,老板只供一餐中飯,菜由工人自己燒。開工后也就是供飯的第一天,老板叫雜工用木桶送飯到坯房,這一天吃了多少飯,下次就送多少飯,也可說是給坯房工人“較飯量”。每月的“當餐肉”由老板供給,只有初一與十五兩次,總共半斤(16兩秤),做坯工人生活很清苦。后來,工人要求每月吃一斤肉,分四次供給,即初一、十五、初八、二十三各供一次。那時,嗇吃肉的事宜,要上報縣知事(民同初年稱一縣長官為縣知事),要等縣知事批準才行。所以做坯工人吃嗇的肉,也就是初八、二十三增供的肉,稱為“知事肉”。
舊時一個坯房里一般只有八個工人,加起來一次就可吃上兩斤肉。做坯工人燒“知事肉”較講究,先把五花肉切成薄片或小方塊,精肥搭配,在鍋里燒炒一下,然后放到砂缽里,擺在小爐子上用微火燒火燎去燉,他們燒的“知事肉”,香鮮味美。鎮(zhèn)上的做坯工人對“知事肉”的事知道行比較清楚,是他們經(jīng)歷過的事。如今耄耋這年的老坯房工人,都吃過“知事肉”,談起這件事,還記憶猶新,有的還久久不忘其味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