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道理說,看到自己家鄉(xiāng)出產的蘋果賣到了王府井的超市中,應該很高興才是,但走近一看,王全福心里卻涼了半截。
王全福:“你說讓我怎么說這話呢,當時心里說,龍山店這么好的蘋果,怎么不能打龍山店的牌子,非要用人家棲霞的牌子,當棲霞的蘋果賣。”
自家出產的優(yōu)質蘋果被當作別人的東西賣,王全福心里十分郁悶。他決定再到其它超市看看,逛到第三家超市時,他又看到了同樣熟悉的蘋果,仍然打著棲霞的牌子。向超市打聽后,他得知供貨商名叫陳寶忠,便直接找到了他。
果品公司經理 陳寶忠:“當時我就跟他說,我說我已經在龍山店收購蘋果了。”
既然是從龍山店收的蘋果,為什么偏要打著棲霞的招牌去賣呢?
果品公司經理 陳寶忠:“因為龍山店相對的早期宣傳還是滯后,早期中央臺打過棲霞蘋果的宣傳,所以超市基本上隨著這個廣告走,但是貨不見得是棲霞的。”
經過了解,收購商之所以喜歡到龍山店來收購,是因為同等質量下,這里的蘋果比棲霞的每公斤要便宜0.4元左右。自此以后,王全福就琢磨上了這每公斤0.4元的差距。
王全福:“這蘋果要是1斤漲2角錢,我們整個龍山店的蘋果一年可以漲1000多萬元。”
王全福決定打出龍山店蘋果自己的品牌,但這需要有足夠的資金去支持。他首先想到的是大型的果品出口企業(yè),2003年8月,他找到了煙臺一家果品公司,希望與他們合作,但了解之下卻發(fā)現(xiàn)此路不通。
王全福:“因為我們這里面積太小了,一家二三畝地,最多四畝地,能產出四五萬斤蘋果,還不可能一起下樹。”
分散種植規(guī)模小,不利于同大型果品公司合作,現(xiàn)有的小規(guī)模經銷商又沒有實力單獨去宣傳龍山店的品牌,這對矛盾讓王全福犯了難。為此,他找到村里一些大的蘋果經紀人和種植戶,和他們商量了很久,決定聯(lián)合起來,就從現(xiàn)有的小經銷商做起。從2004年起,凡是愿意在銷售中標明產地龍山店的客商,可以直接到果園里優(yōu)先收購,而不愿意標明真實產地的客商則仍然在中心街設攤位收購,原本一樣的客商這才有了不一樣的待遇。
蘋果經紀人 孫慶江:“來客戶看看你的蘋果,什么質量,多少錢,這是80的,這是75的,這果質量好,基本上全色。”
直接到果園里收購,雖然價格跟市場上相同,但是收購的品質和數(shù)量都能得到保證。2004年10月,兩名廣西客商成了這種舉措的第一批受益人。